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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各科室工作分工

2023-09-20

概要:

人事工作职责

一、研究全校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二、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算方案,经过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做好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四、组织全校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聘任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进人需求计划,并做好人才引进、选留毕业生、人员调进和录用工作;

六、办理各类人员的调配、借用、辞职、辞退等手续;

七、做好教职工考勤统计工作,检查学校各部门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处理教职工的奖惩事宜;

八、组织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九、协助处领导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工作;

十、协调、协助其他科室开展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外调、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十三、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卡的发放、换、补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库,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

十五、负责人事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立卷、归档工作;

十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师资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学科梯队建设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三、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人员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评聘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专任教师的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负责办理教职工进修、培训的审批和协议签订工作;

九、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十、负责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维护全校专兼职教师资源信息库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薪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学校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批准后实施

二、负责学校年度教职工薪酬预算制定及各类薪酬报表填报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职工薪酬分配管理及各类工资、津补贴审核与发放工作;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定,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与使用;

五、负责年终考核奖、劳务酬金审核发放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年检的办理

七、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定,调查研究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组织工作计划,提出完成党的组织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建立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制度

三、协助党委做好干部工作抓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干部的管理,做好对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工作,为选拔使用干部当好助手和参谋

四、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五、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抓好党内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拟订党员发展计划,协助党委审查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七、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党的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八、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九、做好全校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党员的党籍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接待、办理外调工作

十、代表学校党委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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